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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7-09-24 17:38  

各学院,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近年来,部分不良网贷平台利用虚假宣传、降低信贷门槛等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诱导学生透支过度消费;个别学生借助同学、老乡的信任,掩盖事实真相,借用同学的身份证借贷;部分民间借贷、高利贷非法组织打着创业基金、投资基金等名目繁多的“校园贷”引诱青年学生借贷消费、投资,在青年学生无力偿还借贷资金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又通过恐吓胁迫等非法手段催收,从中牟取暴利。这些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给学校学生安全稳定造成恶劣的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1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 号)、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 号)和甘肃省教育厅、高校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现就我校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

进一步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民间借贷、高利贷风险的认识,帮助学生提高金融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二、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时间及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9 月 18 日—25 日)。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学生干部参与,逐一排查学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高利贷涉及的学生、平台和衍生的问题等。

第二阶段:教育整治(9 月 25 日—30 日)。各学院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根据排查出的具体问题制定教育整改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务求把教育引导落实到位,把突出的问题反映出来,积极化解潜在的不良“校园贷”风险,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阶段:督查(10 月 9 日—13 日)。学校对各学院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学院要求重新进行整治,对造成“校园贷”极端事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全力做好问题排查工作。各学院要全面开展“校园贷”自查工作,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专题会议,集中时间专项安排部署排查涉及“校园贷”的学生和平台情况,了解掌握各班级学生参与的情况,发现不良“校园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分类建立不良“校园贷”台账,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要组织学生如实填写《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参与“校园贷”调查统计表》(见附件)。

(二)切实做好教育整治工作。各学院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教育政治责任,务求实效长效。对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教育帮扶引导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各学院要跟踪督促整改。要着力提升学生特别是大一新生的防范能力,向学生讲清不良“校园贷”的风险和危害,教育引导新生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将身份证及复印件随意转交他人,对于推销的“校园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要高度重视由我校学生组织参与的“校园贷”问题,配专人负责,查清起因、涉及人数和当前存在的问题,积极协助学生解决,必要时要联系家长协助解决。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尽快上报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联系公安、银监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加强教育引导。各学院要安排各班级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氛围,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QQ 群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防范不良“校园贷”的知识,增强学生对“校园贷”危害的认识,提高防范意识;要邀请学校或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通过举办报告会、讲座等形式,为学生普及金融信贷、网络安全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学生学会

甄别不良信贷机构,远离不良“校园贷”。鼓励和支持金融类学生社团举办模拟投资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提高学生金融理财实践能力。

(四)建立学校“校园贷”风险预警机制。要按照“班级预防教育,学院研判处理,学校协调解决”的方式,着力构建对“校园贷”的日常监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及时发现不良“校园贷”尤其是带有极端事件性质的苗头性问题,利用校园宣传栏、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遇特殊情况采取心理干预、移交公安机关等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成立由分管学生的领导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主要学生干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学院“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活动;要层层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按照一级抓一级的方式,认真排查学生中存在的“校园贷”问题,分层分类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增强知识,提高认识,努力化解风险。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整治工作以书面总结的方式连同《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参与“校园贷”调查情况统计表》于10 月 9 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

附件: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参与“校园贷”调查情况统计表

 

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9 日 

 

 

关于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关于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工作的通知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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