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写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精神,自2011级学生开始,需在火车票优惠卡中写入身份和家庭信息,并在高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标注往返于学校与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后,才能享受购票优惠。为切实做好2016级学生优惠卡注册写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学生证一律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并进行整理。班级内坐火车和不坐火车学生的学生证需分开叠放,叠放顺序以之前各学院上报审核的2016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信息登记表上的顺序为准。
2、学院派3—4名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带本学院整理后所有学生证到教务处214室进行写卡和盖章,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时间顺序办理(时间安排见附表1),过期不候。
3、这项工作涉及到学生实名制购买、享受优惠购买火车票的切身利益,所有信息一经写入,均不得随意更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