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特制订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2、参会人员至少提前3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会。
3、参会人员因故需晚到或不能出席,须提前1小时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否则按迟到或旷会对待。
4、除急需办理或突发事件外的私事和公事,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论虚作假、编造请假理由者,一经查出,作严肃处理。
5、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把手机关机或调静音状态,不交头接耳,不接打电话、玩手机,要集中精力、认真听讲。
6、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允许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召开网络视频会议时,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畅通,提前三分钟打开视频设备待会。
8、网络视频会议进行中,须保证视频框内全程可见参会人面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中途退场,不发言时须关闭麦克风,以免影响会议质量。
9、会议期间,如需发言,发言人要声音洪亮,简明扼要,突出主题。
10、参会人员不得泄露学院对外的涉密事项,并妥善保管涉密会议材料。
11、每次会议,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会议记录人要清点到会人员情况并向会议召集人报告,认真如实做好会议记录,会后保管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
12、违反本规定者,学院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13、本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1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