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上班,服务热情周到,要大公无私、一视同仁,做到认物不认人。管理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根据工作需要,保证物资供应。
二.学校财产一律不准私借和外借,若有违反者除追查管理责任。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四.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五.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六.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七.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国资处办理物资的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
八.全院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九.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废物品应及时上报及上缴院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其无法使用后,方可报废。各处、系室不得随意报废及处理。
十.各处、系室固定资产每学期要清查一遍,清查时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院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十一.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十二.凡因工作调动搬家或离退休的教工,必须向后勤保管人员交清一切办公或其他用品,经检查点清后,方可离校.
十三.要修旧利废,充分发挥学校资产的应有作用,提高物资使用效率.
十四.要爱护公物,对管理不当、失职所造成的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