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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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网络信息安全规定
2021-03-24 09:52  

为规范本学院各种网络信息发布内容和行为,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网络信息是指在本学院范围内建立的网络公众号、各种微信群、QQ群、学院官网及其它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信息。

二、网络信息发布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三、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严守意识形态安全红线。

四、具体责任规定如下:

1、各类班级群群主为班长,班主任为责任人;

2、学院公众号由团学办负责人建立并负责管理,团学办负责人为责任人;

3、学院官网由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和维护,党总支书记为责任人;

4、各类专项工作群由具体业务管理人建立和维护,分管领导为责任人;

五、需在学院层面官方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按如下程序办理:

1、撰稿。撰稿人为具体信息发布的承办人;

2、审核。审核人为该信息内容所包含主要工作的分管领导;

3、编辑。编辑人为办公室负责人;

4、编审。编审人为学院党政主要领导。

5、发布。发布人为学院办公室负责人。

六、需在学校层面官方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按如下程序办理:

1、撰稿。撰稿人为具体信息发布的承办人;

2、审核。审核人为该信息内容所包含主要工作的分管领导;

3、编审。编审人为学院党政主要领导。

4、报送。报送人为该信息发布的承办人,报送按学校信息发布的程序办理。

5、报送反馈。信息发布的承办人应将信息的报送和信息采纳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党政主要领导。

七、禁止个人在学院各类网络平台发布广告和与工作无关的信息,违反本规定擅自发布信息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八、本规定未尽事宜,报告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决定。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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