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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大学试卷管理规定(试行)
2026-01-06 10:53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督促教师认真制卷,规范评卷,学院及时整理、装订试卷及相关材料,切实发挥考试在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将试卷制卷、评阅及装订工作的具体要求规范如下:

一、试卷制卷

1.试卷样式

①试卷用8K或A3幅面的纸张横向分两栏排版。

②试卷每页最下边要标注页码,格式为:第X页,共X页。

③试卷卷头要有开课学期、开课学院名称、课程名称等基本信息。

④试卷左侧要有装订线,装订线左侧要有学生姓名、学号、班级等学生信息。

⑤笔试试卷样式(附件1):试卷卷头必须要有整套试卷的总登分栏,每一道大题前要有“得分”栏和“评卷教师”栏,分别填写大题的得分和评卷教师姓名。

⑥课程论文/开卷考试试卷样式(附件2):除以上③—④项外,课程论文试卷一般用A4幅面的纸张纵向排版,试卷上要有成绩、教师评语、考试题目及要求等内容,学生的论文附后。

2.试卷印制

①试卷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印制,确保试卷的保密性。

②试卷印好后必须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再批量印制。

③试卷印制要清晰、工整。

3.试卷交接

①凡是考试试卷必须实行严格的交接制度,学院要按照交接程序认真填写试卷交接审核表(附录4)。

②试卷交接程序:命题教师命题并填写试卷说明→系主任审核并签注意见→主管院长审批→交由专人负责印制→试卷启用并记录启用情况→试卷上交学院

③交接试卷的各个环节中A/B卷、参考答案必须齐全。

二、试卷评阅

1.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圆珠笔、钢笔或中性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笔。

2.试卷评阅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答对和半对的题目给得分,答错题的题目不给分。对、半对、错的题目须标记“√”、半勾(√)和“×”符号。未答的题目不给分,在题头写0分,在空白处划“/”,表示已阅。

3.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要求准确、清楚、工整。

4.一道大题下面包含几道小题,每道题前要给小题的得分,大题前的“得分栏”内要填写大题的总分。

5.教师评卷必须在每道大题前的“评卷教师”栏中签名,要求字迹工整,每一本试卷的第一份试卷必须签名。

6.教师更改误判的答案时必须在更改的地方签全名。

7.教师更改试卷上的任何分数,应划去原来的分数,重新填写更改后的分数,并且要在更改后的分数旁边签全名,坚决杜绝“90+2”、“80-4”的成绩出现在卷面上。

三、试卷装订

1.装订人员

试卷装订工作由授课教师负责,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试卷装订的流程和要求。

2.装订材料

试卷装订应使用统一的装订材料,包括装订线、试卷封面等。试卷封面应包括学校名称、学院名称、课程名称、考试时间、考生班级、学号、姓名等信息。

3.装订流程

①试卷整理

装订人员应将回收的试卷按照考生班级、学号等进行整理,确保试卷顺序正确。检查试卷是否完整,如有缺页、漏页等情况,应及时查找并补齐。

②试卷装订

将整理好的试卷横向在左边侧装订线上装订,要求试卷按学生学号的顺序排列装订,装订线应整齐、牢固,不得有松动、脱落等情况。装订材料顺序:试卷交接审核表→考场记录单→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试卷质量分析表→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空白试卷→学生考试试卷。

③电子试卷存储

电子试卷存档需要遵循规范性、安全性和可查性原则,将不同格式的电子试卷统一转换为PDF格式,按课程和学期分类,将该课程在该学期的所有电子试卷存储在以课程名称和学期命名的文件夹中,建立电子试卷存储库。

4.考查课、笔试考试、课程论文、口试、综合测评等各类形式的考试都要有成绩质量分析表。

5.装订检查

装订完成后,装订人员应对试卷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试卷装订是否牢固、封面和封底信息是否填写正确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试卷装订质量符合要求。

四、试卷保管

(一)保管人员

各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保管工作,保管人员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保管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试卷保管的流程和要求。

(二)保管环境

试卷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试卷存放环境安全。试卷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或文件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保管流程

1.试卷接收

命题教师或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交至试卷保管人员处,双方应认真核对试卷的科目、份数、是否完整等信息,并填写试卷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试卷交接清单应包括试卷名称、接收日期、接收人、交卷人等内容。

2.试卷存放

试卷保管人员应按照科目、考试时间等对试卷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试卷存放台账,记录试卷的存放位置、数量等信息。

3.试卷领取

考试前,监考教师应到试卷保管人员处领取试卷,双方应认真核对试卷的科目、份数等信息。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及时将试卷交回至试卷保管人员处,双方应认真核对试卷的科目、份数、是否完整等信息。

4.试卷保管期限

试卷保管期限一般为毕业后5年。保管期限届满后,经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五、监督与检查

教务处定期对各教学单位的试卷保管和装订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保管环境、保管流程、装订质量等。各教学单位应建立试卷保管和装订工作的自查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试卷保管和装订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天水师范大学试卷模版

2.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版

3.试卷交接审核表模版

4.试卷质量分析表模版

5.考场记录单模版


附件【1.天水师范大学试卷模版.docx已下载
附件【2.天水师范大学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x已下载
附件【3.天水师范大学试卷交接审核表.docx已下载
附件【4.天水师范大学考场记录单.xlsx已下载
附件【5.天水师范大学试卷质量分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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